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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民三庭审理一起服务机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11-13 10:35:17




    为了提升公众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宣传、引导作用,11月8日,牡丹江中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东宁某网吧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此次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直播,并邀请牡丹江师范学院师生旁听。

    东宁某网吧在注册公司时使用了与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似的名称,并在牌匾及经营场所的吧台上突出使用了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侵害了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权,故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牡丹江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东宁某网吧停止侵害,并赔偿其损失。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庭审结束后,一名师范学院的学生说道:“庭审前觉得商标权离我们很远,也只是在书本上学习过关于商标权的相关知识,但是通过旁听庭审,使我对商标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对知识产权有了一定的了解,但通常人们都会认为,商标是应用于商品之上,那么网吧使用的名称也会涉及到商标侵权吗?其实不然,网吧作为一个服务机构,如使用了其他公司的注册商标便会侵犯其商标权。网吧是广大青年人经常去的学习娱乐场所,在去网吧上网的过程中,大家可能在无意中接受了侵害他人商标权的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给商标权人造成侵害。此次庭审使学生们了解了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既公正司法,又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

    牡丹江中院将继续强加对知识产权的法制宣传,提高群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同时传递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和信心,努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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