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国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为确保牡丹江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完成,牡丹江中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对涉及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被申请执行企业法人,通过移送破产审查,确保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
6月29日,牡丹江中院对林口县人民法院移送的40余件执行案件转破产审查案件登记立案,案件涉及同一个被执行人林口县某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为缩短办案周期,提高破产案件审查效率,立案后,法院立即通知涉及该公司的70余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并于7月19日公开举行执行转破产案件听证会,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7月23日,牡丹江中院裁定受理林口县某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转破产一案,并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在全省率先以择优加随机的方式遴选出经验丰富的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接管该企业。
合议庭以维护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协调审计、评估及破产管理人,压缩降低相关破产费用。因案件涉及的债权人绝大多数为林口县当地居民,合议庭为方便债权人参会,于10月18日在林口县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中核查了债权,审议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会上,该公司的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接到该申请后,合议庭听取了到会债权人的意见,多数债权人同意以债转股的方式进行重整,在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意见后决定暂停破产宣告,对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进行审查。
该案件一旦重整成功,一方面可以使这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另一方面可以使该公司的广大农民债权人获得最大限度的清偿。现该企业的破产重整可行性计划正在草拟中,如重整计划得到债权人的支持,可一次性化解70余件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题,还可以总结经验,以此方式挽救陷入清偿困难并有重整可能性的被执行企业,为执行转破产寻求一条新的化解途径。
今后,牡丹江中院将积极探索执行转破产的工作途径,化解更多执行难题,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区的经济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