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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寻衅滋事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31 09:17:28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犯罪,近日,东宁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寻衅滋事案件,并进行了当庭宣判。牡丹江市部分人大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受邀旁听了此案的审理及宣判。

    该案被告人马某纠集他人多次破坏被害人崔某用以运输销售猪肉的车辆,阻挠被害人崔某合法经营,给被害人崔某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经营,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案是继东安区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后的又一战果。

    自年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牡丹江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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