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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人民法院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例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8-10-26 10:41:46



    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10月25日上午,东安区人民法院对吴某、王某等七名被告人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七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判处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本案被告人吴某、邢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侵犯的被害人亦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邢某等人通过殴打、恐吓、拍摄裸体视频等手段,胁迫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被告人吴某、王某、李某等强行与被害人郭某轮流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这一团伙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今后,牡丹江法院将以审判为中心,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为牡丹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健康的法制环境。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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