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拖延履行?迟延债务利息一分都不能少!

  发布时间:2018-09-30 08:40:29



    申请执行人因工受伤,急需医药费!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却一再拖欠?!这种事,阳明区法院执行干警绝不允许!

    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是一个让人心酸又愤怒的事。李某承包某工程,雇佣董某为其出劳务,董某在工作时不幸被高压电击伤致残,经阳明区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董某各项损失1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约谈被执行人过程中,被执行人找各种借口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由于申请执行人董某急需用钱支付医药费,为了让被执行人尽快给付赔偿款,申请执行人甚至一度同意可以少给付一部分钱款,可尽管在申请执行人退让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李某依旧拖延履行。

    近日,经相关人员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再次找到李某,希望他能去医院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在李某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向李某告知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后果,李某怕再不给付执行款真的会被法院拘留,便同意当天给付申请执行人全部赔偿款及迟延债务利息,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李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