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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中院院长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9-27 09:10:34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牡丹江中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9月26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王启胜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外逃20多年,被网上追逃归案的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一案,庭审全过程通过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进行同步直播。

    庭审中,主审法官王启胜院长严格依照刑事庭审程序主持法庭调查,对涉及当事人权利的部分进行充分的释明,注重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给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又以庄严的审判和严格的程序使当事人和旁听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在法庭辨论时充分听取被告人的辩解意见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尊重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总结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根据争议焦点进行辨论。主审法官深入浅出的向当事人讲解本案适用的1979年刑法及1997年刑法中相关的从旧兼从轻的法律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庭审前主审法官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使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使本案的民事部分得以化解,被告人王某在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下真诚的认罪、悔罪,使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法院司法改革的核心,王启胜院长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以一名普通员额法官的身份深入审判一线担任主审法官审理案件,既是以身作则落实制度责任要求,又为改革减少阻力、树立了榜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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