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与东安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母女矛盾纠纷,化解了母女间长达十多年的隔阂,同时也维护了未成年女童的合法权益。
年近七旬的李女士打电话向东安区妇联哭诉,自己年老体衰,要求其女儿刘某把与其生活了十余年的外孙女(化名小玉)接走。东安区妇联与东安区法院立案庭沟通后,启动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站的联合调解程序。
经调查了解,小玉从2岁起一直与外祖母李女士共同生活,如今已读初中二年级,正值青春叛逆期,沟通不畅时经常逃学。现今李女士胳膊受伤,根本没有能力照顾好小玉,要求女儿刘某履行抚养义务,将孩子接回。
刘某称,因小玉的抚养,母女俩的矛盾十多年没有化解。针对这种情况,东安区法院立案庭、东安区妇联、市政社区的调解员对母女俩进行劝解,耐心细致地为母女俩讲解抚养权利与义务方面的法律知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之以法,母女俩渐渐有所感悟,从法律的角度查找自己行为的过错。
随后,调解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女童保护的角度,分析利害、轮番劝解。女儿刘某当即表示将孩子接回抚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方调解员对双方均提出了要求,并强调刘某必须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把孩子缺失的爱尽可能弥补回来。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站自今年5月31日揭牌成立又来,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法律专业特长和妇儿工作人民调解员群众工作特长,优势互补,协调互动,进一步加大了妇联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为东安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寻求法律服务和支持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