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历了飞速的历史变革。牡丹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带出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办事公的法官队伍。
今天,让我们一起翻开老相册,重拾那段难忘的业大记忆……
经过两年的紧张筹备,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黑龙江分校牡丹江分部于1987年8月正式成立,负责全市法院干警的学历教育、证书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中院党组选拔了一批具有专业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干部担任教师,开设法学理论、思想政治、司法实务和法官职业道德等课程。经过系统的学习,干警们的法学理论知识夯实了,审判业务能力提高了,一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注重学术研讨的风气骤然兴起。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高学历人才的不断增加,业大光荣地完成了学历教育的历史使命。2002年3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黑龙江分校牡丹江分部正式更名为黑龙江省法官分院。法官分院与教育科一道,以实施法官教育培训为主要目标,认真履行法官任职、续职、晋级等主要培训职责,通过举办多层次多条线教育培训活动,锻造过硬司法能力,激发法官工作活力。
改革开放40年来,牡丹江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法院人对法律的信仰、对工作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精神却丝毫没有改变。
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牡丹江法院人将“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开启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