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作为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司法便民、服务群众的重要方式,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宁安市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巡回审判范围,实现了法官与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
突出为民服务,精心打造巡回审判网络
宁安市法院制定《关于创新巡回审判方式工作方案》及《关于流动法庭巡回办案实施细则》,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使全院的巡回审判工作有了明确的目标方向。积极建设庭、站、点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巡回审判网络。在4个乡镇先后设立巡回审判工作站,与当地政府和司法所联合,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功能作用;在17个行政村设置了联络点,由村委会协助提供临时性办公场所和设施,实现巡回法庭办案的最佳效果。
突出案结事了,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
巡回审判是一种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解决矛盾的方式,而诉讼调解则是化解民间矛盾最重要的一种手段。宁安市法院法官在巡回办案中,灵活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多元调解方式,做好当事人疏导工作。相继总结出“调解五法”(亲情感化法、案例引导法、效益比较法、风险告知法、换位思考法)和“关键环节”(审前、审中、判后)等调解技巧,抓调解、攻调解、促调解、推调解,调解成功率高,自觉履行率高,更好地做到了定纷止争,真正达到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突出化解矛盾,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宁安市法院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走多元化的调解道路。建立聘请特约调解员机制。全院聘请了5名特约调解员,对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与司法局联手设立4个特约调解组织。包括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城区调解委员会、镜泊乡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兰岗西瓜协会调解委员会,对涉及该行业的纠纷及时委托调解,并制定《委派调解工作规定(试行)》。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院工作站。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法律援助的服务功能更好的结合起来,协助法院开展法治宣传、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等工作。
突出服判息诉,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做好审前普法工作。办案人员接案后,尽早熟悉案情,在送达中对当事人做普法工作,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并对诉讼有一定的认识。做好审中析理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与当事人沟通,释法析理,进而掌握矛盾纠纷根源,通过情、理、法三方面,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做好判后释法工作。法官在判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解疑,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力争让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从而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