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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老照相机:翻开历史记忆,留下精彩瞬间

发布时间:2018-08-27 09:14:17






    在牡丹江中院院史馆里,有这样一个镇馆之宝——一台上海照相机厂生产的海鸥牌照相机,这是我院用于痕迹检验、物证留存、文书存档的第一台老相机,它为牡丹江法院的司法技术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今天,我们请来了69岁的原牡丹江中院技术室主任闫笑古,让他讲讲这台老照相机的故事——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牡丹江中院成立了法医技术室,除了法医临床学检验又增开了文件、痕迹检验项目。当时拍照主要是使用海鸥DF135照相机,翻拍大幅的物证效果不好,于是院里购买了这台海鸥牌照相机。

    这台照相机体积大,为落地结构,机架、镜箱为钢木混合组成,主体和托盘为硬杂木,底座转向轮架子为铸铁联结。相机为固定式镜头,曝光为手捏式气动快门,使用皮腔伸缩进行调焦,可俯仰和水平调节角度拍摄。

    这台照相机拍摄了大量的文件物证,这台照相机底座大,万能后背可变换画幅,照出的照片比较清晰。当时院里干警的一寸照片大部分都是用这台相机拍摄的。

    要想使用这台大相机拍好照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要布好光,调整好主光、侧光、顶光、脚光、背景光等,还要准备好背景布、反光伞。调焦后需要用黑布蒙上头,在万能后背的毛玻璃上看倒置影像是否清晰。最难的还要属曝光了,因为是用手捏的气动快门,捏动快门的速度控制着曝光量,当时技术室的干警们都刻苦学习照相技术,不断钻研摄影技巧,拍摄了大量人像、物证照片,用镜头定格下了难忘的瞬间,使得一些珍贵的物证资料得以永久的留存。

    90年代随着数码相机的出现,暗房洗印技术逐渐被淘汰,这台老相机也就正式退了休。如今,这台老相机置放在中院院史馆里,默默地诉说着法院人的光辉岁月,它曾经拍摄的照片也在院史馆中永远珍藏。

    改革开放40年来,牡丹江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法院人对法律的信仰、对工作的热爱、对业务的专研精神却丝毫没有改变。

    胶片退场,情怀犹在。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牡丹江法院将抓住信息化建设千载难逢的机遇,借助“智慧”力量,“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作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光辉业绩,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大步前进!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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