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王兴柱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重点听取绥芬河市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下步工作措施。
绥芬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瑞明围绕年初以来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需要市委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问题作了专题汇报。
与会领导表示,将全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志刚表示,绥芬河市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为“法治绥芬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重视、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全力保障。希望法院干警继续发扬成绩,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维护社会公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兴柱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事关法治环境建设、事关社会诚信构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司法公信,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当前,绥芬河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行力度,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形成了良好反响,市委、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
针对下步工作,王兴柱书记强调,要积极推动执行联动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绥芬河市法院要切实担负起“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执行政策,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要加强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宣传力度,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浓厚氛围,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绥芬河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