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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积极构建1+N办案模式 努力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8-08-17 15:14:07



    近年来,牡丹江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症结,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跟踪问效,构建了符合自身实际的1+N(1即强化思想认识为总抓手,N即采取多项推进保障措施)办案模式,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工作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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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司改核心聚力

    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功能作用,是改革的关键环节,更是法院的一场自我革命。牡丹江中院紧紧抓住审判和庭审关键环节,推进司法证明实质化、抗辩对抗实质化、依法裁判实质化,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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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司改任务发力

    多方联动会签文件,强化刑事诉讼证据引导。先后与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对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规则、侦查人员出庭、证人出庭作证、出庭证人的保护等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实行轻案快办试点。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衔接的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试行“三项规程”,坚持刑事庭审改革方向。完善庭前会议程序,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权。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寓教于审,注重人性化审判;以情释法,做好案后帮教工作,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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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司改配套借力

    为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审判流程、庭审礼仪、文书格式,牡丹江中院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引导法官认真落实司改要求,坚持依法办案与提升案件质效、加强科学管理相统一,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统一,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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