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老赖”无视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挑战法律的威严,最终难逃法律的惩戒。
刘某与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绥芬河市法院判决生效后,吕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故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绥芬河市法院受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了相关材料。吕某为了躲避执行,不但离开居住地,还中断自己的所有联系方式。执行干警在对其财产进行查控后,也未发现执行线索。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进行沟通,希望刘某配合法院,共同查找吕某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得知吕某正在某酒店宴请亲朋,执行局干警火速前往,终于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吕某。为了避免给酒店用餐的其他顾客带来不必要的影响,执行干警暂时换上便装进入宴会厅,向吕某说明来意后,吕某同意前往法院进一步沟通案情。
回到法院后,吕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刘某借款,在执行法官向吕某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后,吕某的态度依旧强硬,并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宴请收入的礼金也要另作他用。鉴于被执行人吕某的行为,绥芬河市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今年以来,绥芬河市法院持续加大对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逃避执行、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多种办法,穷尽各种措施,确保如期打赢“执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