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虽然我的案件金额小,但法官们却将这事一直放在心上,帮我要回了欠款。”申请执行人徐某在拿到执行款时激动的对执行干警说道。
案情回顾:
被告李某欠原告徐某货款4500元,经徐某多次索要一直未给付,无奈,徐某起诉至爱民区法院。经调解,李某同意一次性给付徐某货款,但是李某却迟迟未履行调解协议,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爱民区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经法院调查,李某系个体经营户,有收入来源。对于李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院党组成员、执行警务局局长史国华立即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拘传。
一大早,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在执行干警向李某说明拒不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后果时,李某仍以各种理由欺骗法院,拒绝偿还欠款。直到看到法院的拘留决定书和冰冷的手铐时,李某才恍然悔悟,同意给付欠款。
徐某作为一名打工妺,收入不多,这4500元钱对她来说也是不小的一笔钱,在徐某收到法院执行干警为其执行回的货款时,向法院执行干警深鞠了一躬,以表自己的谢意。
案件虽小,却凝聚着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爱民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干警一直秉承“执行无小事,事事记心间”的宗旨,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在执行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