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加强仲裁机构与两级法院的沟通联系,实现我市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 提高裁审公信力,6月1日下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机制工作座谈会在中院召开。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主持会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柴青林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周东衣及各区县仲裁院骨干仲裁员、中院民一庭部分业务骨干及各基层法院民一庭庭长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市仲裁院与市两级法院就劳动人事争议中遇到的垫付社会保险费争议、公积金赔偿争议、办理退休手续争议、终局裁决范围争议、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争议、停工留薪期工资性质界定、加班费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会仲裁员与两级法院法官结合相关案例,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柴青林副调研员针对裁审衔接机制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处理裁审衔接联动工作;二是建立裁审衔接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互相通报工作情况;三是建立裁审联动协作机制,合力稳妥处置重大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四是建立业务研讨制度,研讨理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共享彼此占有的信息资源,探讨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五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及时沟通交流审理案件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共同做好劳动纠纷的化解工作;六是建立相互建议制度,就裁审工作中程序、实体及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有效建议,共同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双方权威与形象。
黄为民专委就两级法院与仲裁机构工作的有效衔接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裁审衔接中的地位和作用。健全和改善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三是要坚持改革创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打造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裁审对接、涉诉信访等多功能综合诉讼服务平台和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内外纠纷化解方式对接的系统化、常态化;四是要规范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之间的程序衔接。从案件受理、保全、执行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诉讼之间的程序衔接。
此次座谈增强了仲裁系统与法院系统的沟通、交流与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标准, 市仲裁院与中级法院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相互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创新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先试先行,切实贯彻落实最高院和人社部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维护和谐稳定劳资关系,打造牡丹江营商好环境,促进牡丹江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