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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法院:举全院之力助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5-16 09:28:16



    自3月29日,最高院召开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后,海林市法院紧跟任务目标要求,立足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方法和措施,举全院之力助推执行工作。

    1 成立“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

    党组书记、院长郑涛任组长,统筹执行全局;党组副书记康子才、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刚任副组长,负责执行装备和人事调配等保障工作;党组成员于游洋、隋晓波、丁耀军等任成员,负责研讨执行措施,协助开展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并随时根据执行警务局反映上来的问题进行研讨破解。

    2 选调精兵充实执行一线

    在审判部门抽调三名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充实执行力量,由他们负责承办新收执行案件。为确保执行队伍稳定,坚持只进不出原则,现有执行干警无极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调出执行岗位,对怠于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律交由纪检按纪追责。

    3 保障执行装备,全力支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办案车辆配备,保证办案用车的及时性;保证所有一线执行干警人手一台的执行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无死角;强化办公设备的提升,确保网络“四查”与案管系统信息录入的及时性,最大限度的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4 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提高执结率

    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实施挂图推进、公示,通过专业法官会议,逐案进行研究分析,详细制定执行措施和完成时限。对新收案件,要求要在法定的时限内,完成财产调查工作,对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一律要在法定时限内启动评估拍卖处置程序;对不申报、申报不实或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直至穷尽,保证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定期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提高执行效率。

    5 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海林电视台、市区大屏幕定期公布省高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海林电视台制作“解决执行难专刊”,播放典型执行案例等方式,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宣传攻势,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力促自动履行。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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