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要求,宁安市法院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质量,以“6+4”模式开展创建“四零”承诺服务法院。
宁安市法院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做到“六规范”。一是服务态度规范。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立案要诚心、对待批评要虚心。二是服务用语规范。网上服务平台要求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工作交流讲文明懂礼貌,平等友好、平和得体,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三是服务行为规范。着装规范、仪容整洁、待人友善、办事认真、岗位负责、恪守职守、工作专心、办公文明。四是服务效能规范。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五是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办事指示牌、配备便民服务用品;设置导诉台,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提供诉讼指南及相关资料;设置工作人员岗位标识;公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网站定期维护、保证畅通。六是服务纪律规范。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登记立案,严格廉洁自律。
宁安市法院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做到“四提高”。一是提高素养倡导担当。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缺少材料的内容。对法律咨询的群众做到耐心解答;对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安排专人负责调解;对查询案件审理情况的当事人,认真给予查询。二是提高文明接待水平。树立“纠纷无小事”意识,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倡导服务的主动性;切实履行“首问责任制”,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努力延伸“窗口”职能。三是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提高调解协议书制作质量,确保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严谨性;落实跟踪服务措施,对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事后回访。四是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做到群众满意率达100%,实现零投诉。
今后,宁安市法院将认真对照省法院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补足短板,加强基础设施、功能和诉讼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打造服务特色亮点,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