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芬河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董寿文的见证下,双方代理人当场交付了执行款项,并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任某某与被执行人范某某以及作为借款担保人的被执行人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绥芬河市法院裁判后,两名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故申请执行人任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案中的被执行人范某某,在绥芬河市法院执行局涉及5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而且均是被申请执行人,由于欠款数额巨大,早已不具备偿还能力。而申请执行人任某某由于丈夫身患尿毒症,也是急需用钱治病,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执行干警董寿文为了将此案快速执结,以保证申请执行人任某某的合法权益,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借款担保人蒋某某身上。在多次与蒋某某沟通中,董寿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法析理,终于说服了蒋某某,蒋某某同意替范某某偿还在任某某处的借款。但由于蒋某某自身经济状况也不好,无力全额支付,在董寿文坚持不懈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权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