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牡丹江中院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中院关于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具体要求,确保全市法院系统,尤其是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振刚及监察室负责人谢永魁自3月19日至4月17日,深入十个基层法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刘振刚组长要求,基层法院要准确把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式、新任务、新判断、新要求;要充分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紧迫性;要切实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法院制度建设,确保作风整顿见实效;要加强审判工作,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执纪、监督、问责的环境。同时,刘振刚组长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对十个基层法院的党组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通过这次调研督导,使得全市基层法院认识到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方面的不足,敲响了“警世钟”,为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