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4年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至今已连任两届了。在这近四个年头里,我参加了几十次庭审,深感责任重大,从原来不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到熟悉并胜任,一路走来,感触颇深。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
我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感及社会良知,但是,如果不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就很难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庭审和合议时也难以发表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更无法实现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依法调解职能。
基于上述认识,我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把学习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摆上重要的日程,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上。
我从小就特别羡慕法官,梦想自己长大后也能当一名法官,但却事与愿违。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圆了我几十年来都想当法官的梦想,我热爱人民陪审员这个职业。
我在单位的工作十分繁忙,但为了完成好我热爱的这份“第二职业”,我给自己定下无论工作多忙也不能耽误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定。每次接到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的开庭通知,我就像军人接到命令一样,放下手头的所有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阅卷、庭审、合议等审判活动中去。几年来,我参加庭审的几十起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没有一起上诉案件。
人民陪审员,这个光荣而神圣的职业,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也是人民的重托。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今后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
(作者系林口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出纳员,2014年被任命为林口县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