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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砥砺奋进再获殊荣

  发布时间:2018-04-04 09:48:31





    海林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是一个文明执法、公正高效、充满活力的集体。多年来,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为维护海林市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打造“平安海林”,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三年,海林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把握尺度,宽严相济,规范量刑,惩治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723件105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犯75人,判处缓、管、拘、免人犯592人,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7人。实现了“五无”即无申诉、抗诉案件、无程序违法案件、无更审改判案件、无信访缠诉案件的工作目标。曾先后荣获海林市“青年文明号”、海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牡丹江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兵”、黑龙江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近期,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海林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坚持打击与保障并举。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严宽有据、罚当其罪,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对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二是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严格量刑规范化工作,严格执行“一人一罪一表”要求,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现象,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均衡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刑事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致力教育、感化、挽救、预防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抓住“庭前、庭审、裁判、援助、回访”五个环节,开展了“法制宣传、院校共建、希望工程、健全档案、回访帮教、损害赔偿、司法建议、调查员制度”八项职能延伸,并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和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健康成长。

    四是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把通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作为必经程序,并加大调解力度,促使达成赔偿协议,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近三年来,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9件,除2件判决,其余37件均是调解后撤诉,调撤率为95%,赔偿到位金额达673万余元。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依法行使会见被告人、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权利,并与司法局合作,依法为刑事案件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庭前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和当庭再次确认并告知其法律后果,保障被告人程序选择权。

    五是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培养刑事审判干警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执法为民、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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