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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学习枫桥经验 做好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8:24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将“枫桥经验”更好地应用到审判工作中,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实施方案》,全市法院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

    一要树立为民服务理念。牢牢把握“发动和依靠群众”这一“枫桥经验”的精髓,不断强化干警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让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成为工作常态,把“枫桥经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高司法为民效果。

    二要创新方法化解矛盾。立足工作本职,通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大案件调解和信访化解力度,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对接,建立与监狱、社区等矫治部门的联动,推进巡回办案等,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把“枫桥经验”应用好、发展好。

    三要加强领导严格考核。为确保将“枫桥经验”学深做实,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推进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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