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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执行二庭:心系人民群众 督办案件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8-03-26 09:32:49



    近日,霍某等三名当事人,脸上褪去了两个月前的愁容,带着满脸的喜悦,怀着感激的心情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 廉洁为民”的锦旗送到中院执行二庭。

    霍某三人与其继母继承纠纷一案,法院将一处房屋判决给霍某的继母刘某,刘某应返给霍某三人每人4万余元房屋折价款,因其继母私自将该房屋卖给他人,隐匿了卖房款,不配合法院执行,导致执行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找不到刘某的下落,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在多次到执行法院执行未果的情况下,霍某三人于1月中旬向中院申请督办该案。中院执行二庭张微法官热情接待了霍某三人,三人均已年近60,生活困难,身体还有多种疾病,了解详细的案情后,因已年近春节,为了让当事人能过个顺心年,张微法官当即与执行法院联系,在得知被执行人刘某系年近八旬的老人,执行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情况下,张微法官积极指导执行法院从买房人角度入手,查找被执行人刘某的亲生子女,再试图找到刘某,并多次督办案件进展,经过执行法院到房产等部门的查询,终于找到了买房人,积极向买房人释法析理,说明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后果。最终,买房人帮助联系刘某的子女,找到了刘某,并于春节前将刘某应返给霍某三人的14万余元执行到位。

    近年来,作为有着执行对下指导及监督职能的中院执行二庭,始终把监督基层法院执行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坚持督办好每一起执行积案。在督办过程中,帮助执行法院共同研究执行方案,共同解决案件疑难问题,做好正面宣传工作,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受到很多像霍某等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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