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家住林口县龙爪镇保安村三队的孙某将一面写有“执行及时,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林口县人民法院,以表达对执行干警郑熠的感激之情。
孙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后,约定两个女儿均由孙某抚养,李某每年给付抚养费5000元,但李某却未按协议约定给付过抚养费,故孙某作为两个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林口县法院审判后,被告李某仍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孙某向林口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郑熠在接到此案后,考虑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系父女关系,为了不让亲情的纽带断裂,面对李某的推脱,郑熠不畏严寒酷暑,多次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向其释法析理。关于这个案件,郑熠也记不清自己往李某家跑了多少趟,对李某作了多少次思想工作了,正是他的坚持,最终使李某主动给付了两年零九个月的抚养费。
“我非常感谢郑熠尽职尽责的帮我的两个孩子要回抚养费,在这个案件的执行期间,我感受到了林口县法院真的是在为人民办实事,谢谢你们,谢谢咱们的执行干警。”孙某送上锦旗时激动地说道。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