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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从“四字”入手确保无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2-06-05 14:00:49


    为落实市委政法委“司法公信年”活动,林口法院通过清理诉讼、执行、信访的“三清”工作,在执行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从“实”、“和”、“活”、“情”四字入手做好执行工作,力争实现执行案件收结案平衡,确保无执行积案。

    一是以“实”为本夯实基础。林口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成立强制措施实施小组,二十四小时能动反映;加强立、审、执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将执行难化解在源头;完善执行工作内网流程管理,实现文书与程序双重控制结案,严格报结管理,有效杜绝中止结案、统计不规范的情况;加强对当事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加强执行监督,抓好执行公开措施的落实,推进阳光执行。

    二是以“和”为先突破瓶颈。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除依法执行外,还突出“以人为本”,化冷峻为温情,从情、理、法方面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践行和谐执行理念,化解执行难题。针对需要法律救助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启动快审、快立、快执办案流程,特事特办,快速反应。绿色通道的开通,既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强化了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的空间。

    三是以“活”为用讲求实效。执行干警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灵活、能动执行,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一般不轻易查封流动资金账户或正在使用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不到最后不放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和解履行的努力,尽可能延伸和扩大社会效果。林口法院所在的辖区是农业大县,正值春耕之际农民都把财力都投入到当年的耕作中,林口法院“活”用执行方法,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利益着想,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着想,能动执行,积极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调解工作,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的实效。

    四是以“情”为念关注影响。林口法院执行工作中用“情”执行,一方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观念,发挥司法救助优势,能动执行,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疑虑;一方面发挥司法为民情怀,及时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给予生活上与精神上的关怀,让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执行的“温情”既缩短了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民法院的亲和力,有效缓解了执行难的被动局面,又切实解决了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既体现了司法为民,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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