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绥芬河市法院:“民告官”能见“官” 绥芬河市副市长首次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8-02-14 08:35:33



    近日,绥芬河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绥芬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乐刚代表市政府,公安局副局长代海涛代表市公安局出庭应诉,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旁听了庭审。这是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绥芬河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副市长出庭应诉的案件。

    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对原告诉请进行答辩,不但打破了“民告官,不见官”的困窘,更是践行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此次副市长出庭参加行政诉讼,与相对人面对面,体现出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对法律的尊重,有利于消除老百姓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能够使相对人更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对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参与诉讼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邢宇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