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市委政法委“司法公信年”活动,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满意度,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阳明法院准确把握司法公信力的深刻内涵,准确抓住“司法公信年”活动的工作重点,创新思路,丰富载体,顺势而为,积极部署,通过多方举措,以实际行动塑造了“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公道、公权”的新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全面利用活动宣传平台,提升司法公信力。自“司法公信年”活动开展以来,阳明法院充分利用“牡丹江司法公信网”和《牡丹江法制》杂志等宣传平台,积极踊跃投稿,4月份发稿21篇,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二,积极发挥了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同时,在法院局域网和法院门户网开设“司法公信年”专栏,定期、不定期编辑信息简报,全面展现了法院“司法公信年”活动的成效。
二是积极做好“三清”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阳明法院将“三清”工作作为促进积案化解,增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契机,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摸底排查、“五定一包”、每周例会、加强配合等方式,成功清理了诉讼积案、执行积案、信访积案共18件。
三是努力畅通监督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交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并积极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民间沟通,不定期开展走访当事人活动,听取民意,了解民情,答复群众的疑难问题,增强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
四坚持“公众开放日”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为“公众开放日”,让广大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院,使群众在了解法院工作之余,加深对法院司法工作的理解,从而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加深人民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联系,使法院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为法院与人民群众架起一座交流沟通的桥梁,为全社会营造出一个崇尚法治、自觉守法的和谐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