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立足于社会的根本,有些人通过自己不断拼搏努力,最终获得了一份满意的工作;而有些人为了想要走所谓的“捷径”,让骗子有机可乘,最终工作不仅没得到,钱也让骗子给骗走了。
无业游民张某听说帮人办理公务员工作很挣钱,于是便产生了以为他人办理公务员工作为由诈骗钱财的想法。因张某自己联系不到有办理公务员需求的人,想让其岳父帮着联系,便向其岳父谎称自己在给政府做招商引资工作,政府给了几个办理公务员工作的指标,其岳父信以为真,就和朋友说了此事,于是被告人张某通过其岳父联系上了被害人陈某、张某、王某、刘某,以能办理公务员工作为由,诈骗了五十多万元。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意思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他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自己的财物。在量刑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诈骗五十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最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追缴诈骗所得赃款48余万元。张某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重,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事实查明清楚,量刑适当,予以维持。可见,最终结果害人又害己。
此案引发的思考
上述案例仅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诈骗的一种,其他的还有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招摇撞骗等等。其受骗原因不乏有贪小便宜的心理;不作分析同情、怜悯的心理;封建迷信的心理;虚荣心理;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好逸恶劳、想入非非;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等等。
那么该怎样预防呢?第一要有反诈骗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轻信盲从,要懂得思考做出正确反应。第二切记贪小便宜,对于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熟悉的人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做到三思而行。第三必须冷静,千万不可慌张。一旦发现被骗,赶紧想办法及时掌握对方的有罪证据,迅速报案,要防止打草惊蛇。总之,诈骗分子的行骗过程就是先博取信任,然后骗取财物。虽然骗子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是骗子行骗基本都是抓住人们心理的某些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最终都是骗取财物。只要大家增强防骗意识,坚决不贪便宜,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清醒,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