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春伊始,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杨某家中,为他送来被执行人给付的执行款。杨某躺在病床上一直说着“谢谢”,感谢执行干警们的辛苦付出,能让他全家能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2015年9月9日,张某驾车与同向骑自行车的杨某相撞,造成杨某高位截瘫。杨某于2016年5月13日到东安区法院立案,经审理,判决张某赔偿杨某各项费用共计97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杨某于2017年6月22日申请执行此案。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夫妇无固定职业,又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家里没有住房,靠租房居住;张某的妻子患有心脏病,却苦于没有钱做心脏支架手术。而此次车祸也给杨某造成了一级伤残、高位截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杨某离婚多年,只有一个女儿正在待业,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杨某父母的退休金及向亲属借款维持生活。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鉴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执行员们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反复、耐心地向被执行人张某夫妇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执行人张某的父母同意用自己名下的一处房屋替张某偿还杨某赔偿款18万元,余款被执行人张某承诺每月偿还杨某1200元。
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在执行中注重调解和解,下大力气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思想认识上感化被执行人,力争案结事了人和。而对于坚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也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