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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涛:主动审理疑难案件 未成年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8-01-22 09:24:35



    2015年5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黑龙江省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体制改革最直观的展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东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周涛结案15件,在他的率先垂范下,院庭长积极投身审判一线,主动审理疑难案、骨头案,既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进一步掌握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管理、指导审判工作。

    心理疏导 未成年审判效果好

    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郝某某、刘某、王某某抢劫一案时,开庭审理前,周涛院长通过阅卷了解到,三名被告人均已辍学,年幼时父母离异,缺少家庭教育及关爱。审判长周涛提议,先由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合议庭成员为三名被告人做心理疏导,帮助三名被告人认识错误,消除抵触情绪。经过庭审前数小时的心理疏导工作,三名被告人情绪稳定,积极配合公诉机关、审判人员的讯问、调查。

    以身作则 办理难案树标尺

    今年初,东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因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以揽储名义吸纳储户存款存入其控制的个人账户而引发的储户起诉信用联社给付存款的案件。审理中,周涛院长首先认真查阅了被判刑的银行工作人员的全部刑事卷宗,从其十几份讯问笔录中“抽丝剥茧”,认真核实当时每一笔存款的具体细节,锁定了交易地点、交易方式、具体数额、交接人员等焦点问题,在庭审中进行了重点调查,经过三次庭审,反复对证人证言进行核实,作出了由银行赔付储户存款本金及利息的判决,案件得到顺利审结。

    2017年,东安区人民法院以院庭长办案为突破点,发挥引领作用,提高审判质效,2017年1—11月,院庭长共计审结案件1983件,占全院结案数的89.93%,同比上升5.4%,整体工作不断攀升。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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