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对遭受犯罪侵害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
2017年牡丹江中院执行警务局受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害人惨遭被告人杀害,留下一儿一女及年迈的父亲。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执行案件立案后,办案人员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由于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申请执行人附带民事部分赔偿不能实现,对原本生活拮据的申请执行人一家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为了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办案人员多方努力、积极协调,指导申请执行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积极帮助申请执行人办理相关手续,最终申请执行人获得6万元司法救助金。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执行警务局局长王菲指出,国家司法救助金资金有限,发放资金虽然与申请执行人所申请的金额有差距,但是它主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被侵害群体的关心,同时也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希望受救助当事人把钱用在刀刃上,解决好生活上的困难。
申请执行人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说:“感谢党和国家、感谢牡丹江中院、感谢执行警务局的干警们为我们一家雪中送炭,解决了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