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一个“重头戏”,为何大家明知道民间借贷存在风险却还要涉险操作?除了人情,恐怕还有利益的趋动。不过想要通过放贷赚取利息,有时却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些人并不一定会按约定还款。至于有时碍于人情面子把钱借给朋友,结果,唉……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偏偏就有人借钱容易还钱难,逾期不还钱就真的拿你没办法吗?这借款就能黄了吗?休想!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爱民区法院,通过案件的审理,看看法院是如何维护公平正义,为当事人追回欠款的。
2016年7月1日
小王
小李,在吗?找你有点事.....
小李
什么事啊?好久没见了,有事只管说,别客气。
小王
你知道我有一个工程,现在周转不开,需要点资金,能从你那借点吗?
小李
借多少啊?
小王
65万元,过段时间就还你,就是周转用一下,放心,我给你写个借据,到时给你利息,不会白用你的钱。
小李
好吧,一定要写上还款时间啊。
2017年12月31日
小李
小王,在吗?我想问一下,上次你管我借的钱咋还不还我呢?
小李
小王,在不在?看见了给我回电话..........
小李
小王、小王、小王快还我钱!
本来约定2017年12月末还款,可还款的日子已过,还不见小王来还钱,小李一气之下,拿着小王给出具的借据,将小王诉至法院。
2018年1月2日,爱民区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公开进行了审理。
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欠款65万元,于2018年1月15日前给付60万元,余款5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裁判结果
法官提示
民间借贷有风险,操作需谨慎。一旦发生借钱不还的情况应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另一方面,借款人应自觉遵守双方约定,严格按照约定还款日期偿还借款,避免产生纠纷,给双方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