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区法院采取六项措施
全面推进“五下”活动
为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市委“三实两创”和市政法委“司法公信年”的工作要求,按照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官下社区、下厂矿、下乡村、下学校、下军营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爱民区法院以青年法官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五下”活动。
一是围绕服务,制定方案。爱民区法院党组对此项活动非常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五下”活动实施方案》,将此项活动内容分解到具体人员,从党组成员到一般干警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分工。为了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司法便民意识,该院又先后制定下发了《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二十四条》、《加强司法便民、为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八十九条》等相关便民制度,从而进一步强化司法便民、为民、惠民工作。
二是建立联系,倾听民意。该院以在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立的法官工作站为依托,在各个社区、厂矿、乡村、学校、军营等地,分别建立了司法便民服务联系点,扩大联系范围,拓宽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加强与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定期深入到基层下访,进行深入的座谈交流,悉心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全力补足法院工作中的不足。
三是方便群众,及时服务。该院将诉讼须知、诉讼指南、立案电话、预约邮箱、法官电话、联系点电话等信息制作成便民联系服务卡,由工作人员下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当群众有法律问题的时候,通过电话,就能让法官第一时间赶到联系点并为群众送去司法服务。
四是巡回审判,现场开庭。该院定期选择具有典型性、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到案件所在的社区、厂矿、乡村、学校、军营现场办案,现场开庭,扩大案件审理效果,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五是延伸职能,助推发展。该院不止将法官的职能局限于“坐堂办案”中,而且要求法官要积极的走出去,深入到社区、厂矿、乡村、学校、军营等广大群众中去,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与辖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用手中的司法权力、有效的宣传手段、贴心的法律服务,为辖区和谐社会建设、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加强宣传,提升公信。现阶段,法官单纯的就案办案已经很难满足司法需求。该院要求本院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结合“五下”活动要求,积极的深入到基层做广泛的法治宣传,定期到基层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加深公众对法院的理解,在法制宣传中不断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以及社会认同度,提高法院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