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任命为西安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虽然我参加了几十起庭审,可是在陪审员这个领域里仍然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通过和法官们一起工作,也让我在法律层面有了很大提高。
一、学习与提升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前,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经验, 在陪审的时候常常是“一言不发、听而不审”。陪审了几起案件后,使我意识到,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我通过到图书馆借阅法律书籍、关注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加以分析和判断。通过采取与法官沟通、交流,主动向法官们学习等方式,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释法与明理
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用自己在陪审过程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和亲身感受向身边的人进行普法宣传,形成辐射效应,从而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并帮助群众了解诉讼程序。在陪审的过程中,我经常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当事人阐述法律,提高息诉服判率。
三、调解与和谐
在民事调解中,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积极配合法官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以便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借助人民陪审员来源于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调解过程中,根据自身的阅历、社会经验和所处的环境,可以增加调解成功的几率。
四、公正与自律
成为人民陪审员是一种责任,更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工作。作为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也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审判机密,要求人民陪审员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正,注重以人为本,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法官的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作为陪审员中的一员,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将成为我人生经历的一段美好的回忆。今后,我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追求方向,牢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做出让人民更满意的成绩。
(作者郝盛宇系牡丹江市医疗保险局科员,2014年5月被人大任命为西安区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