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新年,为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阳明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在年末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执行了一批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近日,该案的31名申请执行人派出代表,向阳明区法院赠送了锦旗。
案情简介
31名申请执行人在购买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时,该房产公司以贷款保证金的形式收取了各申请人金额不等的钱款。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并非金融机构,以贷款保证金名义收取钱款没有合法依据,故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公司退还此款。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后,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在走访查询多家银行后,终于发现该房地产公司曾经在银行开过一个保证金账户,立即将该账户予以冻结。就在法院打算将该账户的资金进行扣划时,银行却以该账户是保证金账户,法院无权对账户资金进行扣划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再次受阻。
执行法官为了尽早让31名申请执行人领到案款,查找了大量资料,搜集了大量证据,最终找出被冻结的账户不能作为保证金账户的有力证据,依法对该账户中的钱款予以扣划。
“我们与该房地产公司的纠纷已经持续多年,今年大家到阳明区法院起诉后,法院特别重视,对我们的案件也特别上心,在执行警务局局长王伟东和全体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我们才能这么顺利地领到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张某激动说。
申请执行人李某拿到钱后,兴奋地说:“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执行款,今天在领款现场,大家都特别高兴。阳明区法院为老百姓真办事、办实事,谢谢阳明区法院、谢谢为我们执行的法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