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深化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牡丹江师范学院合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全面深化合作、双向协同育人”的机制,共同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实现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共同发展,12月22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牡丹江师范学院召开了协同育人合作签约暨校园审判庭启用仪式。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中院党组成员、四城区基层法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王育伟、校长、党委副书记梁中贤、师范学院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参加了活动。
牡丹江师范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梁中贤首先致辞: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牡丹江师范学院协同育人合作是学校推进落实《牡丹江师范学院服务牡丹江市行动计划》,中级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机制指导意见》的一个崭新的开始,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服务教育、宣传教育和提升教育的战略,对于推动牡丹江师范学院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战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次学校与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合作签约暨校园审判庭启用,实现了学校借助社会力量开放办学的重大突破,更是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关心教育事业、关爱牡丹江师范学院发展和关注学生成长成才的生动体现。
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在致辞指出:多年来,师范学院秉承“崇德尚学、厚积薄发”的治学理念,培养了一批批的优秀人才。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建设法治牡丹江人才方面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在师范学院建设高科技校园审判庭,让学院实习实践基地落户中级法院,让中级法院法官培训基地落户师范学院,努力培养区域法律人才,是法院与师院战略合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双方进行资源共享、协同育人的合作,必将为双方注入强大的发展活力,也必将促进法治牡丹江建设的深入开展。牡丹江两级法院将积极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一定会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尹贵斌、爱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进行了表态发言。
活动中,宣读了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聘请两级法院兼职教授的文件,并为代表颁发了聘书。
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与牡丹江师范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梁中贤签订“全面深化合作、双向协同育人”合作框架协议。
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王育伟与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共同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实践基地”、“牡丹江市法院教育培训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参会人员及师范学院部分师生代表观摩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
近年来,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契机,不断创建院校交流共建新模式,努力实现教育成果的最大化、最佳化。通过组建科研团队、学术交流共享、接收法学院实习生、邀请学生体验“公众开放日”、法官进校园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图书馆图书流转等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实务的优势,与高校实现资源共享和互惠共赢,为打造一流法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