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预算公开 -> 部门预算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2 18:47:46


目录

第一部分 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市法院系统的领导机关,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对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根据《宪法》规定,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设18个职能庭(室、局、科、队)和政治处,内设机构规格为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信访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技术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共有在编干警18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东安区法院预算、西安区法院预算、爱民区法院预算、阳明区法院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表十,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36.4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45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5.0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9,636.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45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5.0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9,636.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基本支出2,974.30万元,公共安全项目支出4,48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支出1,18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基本支出198.39万元,住房保障基本支出795.0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9,636.4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435.07,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191.7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636.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45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5.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9,636.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74.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60.96万元,“两庭”建设24.3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83.4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98.39万元,住房公积金327.92万元,提租补贴467.1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9,636.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605.96万元,离退休公用支出8.54万元,职工休检费支出4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4.12万元,项目支出4,485.26万元。

七、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9,636.42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387.5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63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4.12万元,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511.7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2017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2017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表

2017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430.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33万元。三公经费同比去年增长129%,因2017年预算增加了4个城区法院,所以三公经费环比上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4202.39万元,其中日常办公费3038.1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53.68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57.20万元、委托业务费557.87万元、维修费174.4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5.99万元。因4个城区法院加入2017年预算,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同比去年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11.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453.7万元、大型修缮5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种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功能科目 预算数 经济科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 9,636.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 2,387.58
二、政府性基金 二、外交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633.02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04.12
四、财政专户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7,459.56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基本建设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资本性支出 511.70
七、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83.43 八、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8.39 九、其他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795.0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9,636.42                    9,636.42                    9,636.42


附表2: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财政专户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自有资金
** ** 1 2 3 4 5 6 7
合计 9,636.42 9,636.4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459.56 7,459.56
  20405   法院 7,459.56 7,459.56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2,974.30 2,974.3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4,460.96 4,460.96
    2040506     “两庭”建设 24.30 24.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83.43 1,183.4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83.43 1,183.43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83.43 1,183.4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8.39 198.3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8.39 198.3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98.39 198.3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95.04 795.0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95.04 795.0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7.92 327.92
    2210202     提租补贴 467.12 467.12



附表3:
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1 2 3 4 5 6
合计 9,636.42 5,151.16 4,485.2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459.56 2,974.30 4,485.26
  20405   法院 7,459.56 2,974.30 4,485.26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2,974.30 2,974.3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4,460.96 4,460.96
    2040506     “两庭”建设 24.30 24.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83.43 1,183.4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83.43 1,183.43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83.43 1,183.4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8.39 198.3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8.39 198.3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98.39 198.3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95.04 795.0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95.04 795.0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7.92 327.92
    2210202     提租补贴 467.12 467.12



附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经费拨款 7,435.0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191.71 二、外交支出
三、专项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9.64 四、公共安全支出 7,459.56
五、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其它非税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83.4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8.39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795.0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9,636.42                    9,636.42



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 1
合计 9,636.4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459.56
  20405   法院 7,459.56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2,974.3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4,460.96
    2040506     “两庭”建设 24.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83.4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83.43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83.4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8.3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8.3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98.3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95.0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95.0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7.92
    2210202     提租补贴 467.12



附表6: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9,636.42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1,047.51
津贴补贴 910.75
年终一次性奖金 213.86
公务员奖励 4.35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198.39
公务员医疗补助
工伤保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72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31.92
手续费 0.54
办公水费 3.05
办公电费 27.33
电梯电费 6.25
邮寄费 2.04
电话通讯费 11.79
办公用房取暖费 35.31
专用房屋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8.32
国内差旅费 42.18
一般维修费 6.83
专用房屋维修费
电梯维修费 3.25
培训费 36.28
工会经费 48.37
福利费 2.1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298.56
预留机动经费 6.74
空编奖励经费 35.02
离退休公用支出 离休人员特需费 0.20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0.42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92
职工体检费支出 体检费 44.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36.30
退休费 1,138.59
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补助 5.10
非编制人员补助
住房公积金 327.92
提租补贴 467.12
采暖补贴 127.39
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0
项目支出 -- 4,485.26



附表7: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9,636.42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津补贴 2,176.47
社会保障缴费 198.3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72
机关商品服务支出 日常办公 3,038.18
会议费 15.00
培训费 53.68
专用材料购置费 157.20
委托业务费 557.87
公务接待费 10.30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0.33
维修(护)费 174.4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5.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福利和救助 5.10
助学金
生产补贴
住房补贴 922.43
离退休费 1,174.8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0
对事业单位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对企业补助 资本金注入
费用补贴
债务付息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
国外债务付息
债务还本支出 国内债务还本
国外债务还本
基本建设支出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施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设备购置
大型修缮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施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股权投资
设备购置 453.70
大型修缮 58.00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附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 1



附表9: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年终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奖励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
工伤保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手续费
办公水费
办公电费
电梯电费
邮寄费
电话通讯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专用房屋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国内差旅费
一般维修费
专用房屋维修费
电梯维修费
培训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预留机动经费
空编奖励经费
离退休公用支出 离休人员特需费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职工体检费支出 体检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退休费
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补助
非编制人员补助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采暖补贴
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 --



附表10: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预算安排数  
  430.63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10.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20.3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0.33
   公务用车购置


 附件: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预算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预算批复报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