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宁安市法院:推进送达地址确认制度 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

  发布时间:2017-12-12 10:45:50



    送达作为审理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一定程序上影响着案件审理期限。如果被告地址信息准确、详尽,法院便能顺利将诉讼文书送达给被告,从而缩短审理期限。

    宁安市法院在审理涉诉金融案件中,却经常遇到被告方人数众多、当事人住址信息不准确、人员外出务工难以查找的情况,给送达工作带来诸多困难,诉讼程序进展缓慢。实践中,法院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和办法,但成效并不显著,导致很多案件进入公告程序,诉讼周期较长,增加了当事人诉累。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后,对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拒绝应诉、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列明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宁安市法院民二庭认真研究《意见》的规定,学习借鉴其他法院成功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行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召集案件涉及的金融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放贷清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梳理出来的问题统一发放司法建议,建议金融企业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时一并与贷款方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贷款方的详细地址,并注明该地址可作为诉讼程序中的送达地址。

    司法建议发出后,金融企业反响强烈,纷纷回函表示非常赞同法院的建议,认为这一制度的推行势必会对解决金融借款纠纷产生很大的助推作用,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大大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工作效率,是对多方有利的司法建议和措施。

责任编辑:邢宇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