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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日报对牡丹江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进行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17-12-11 14:34:29



    日报讯 (崔晓翕 记者 赵文俊)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加快司法改革步伐,面对“案多人少”的审判矛盾,全市法院敢于直面问题,以院庭长带头办案为突破点,积极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与点赞。

    截至今年11月,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共结案18230件,占全市两级法院结案数的73.5%,同比增长31.5%。其中,院领导结案数3748件,占全市结案数的15.1%,同比增长113.7%;庭长结案14482件,占全市结案数的58.4%,同比增长19.6%。院庭长办案已成为工作常态,多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为我市法院全面建设“七大工程”、全力争创“五个一流”、全新打造“四型法院”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2017年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决战之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法院首批司法改革试点院,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院庭领导办案工作的规定》等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使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院庭长必须带头办案,亲自进行询问、开庭审理、参与调解以及制作裁判文书,坚决避免“露面敲槌”;必须办难案、大案,主要办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必须多办案,对院庭领导弄虚作假、挂名办案的,予以退出法官员额,切实让院庭长真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成为硬约束。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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