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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送给400余名幼儿教师“新力军”的“法律大餐”

  发布时间:2017-12-02 16:01:09



    为深入开展依法治国理念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幼儿教师“新力军”的法制观念,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1日下午,牡丹江中院行政庭法官翟海英走进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4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翟海英法官结合近期热议的“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向广大师生们生动地讲授了什么是宪法、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并结合法律与幼教工作的关系,告诉未来的幼儿教师们如何在幼教工作中作幼儿法律知识的引导者,身心健康的保护者,以及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典型生动的案例、实用易懂的法律知识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自觉担当普法的社会责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讲活动,用现成鲜活的典型案例阐释法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新需求,为实现法治中国梦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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