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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调解结案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11-28 15:04:19



    今年以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着眼改革定位攻坚,扎实开展“司法改革推进年”活动,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理念,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爱民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院庭长办案工作精神,结合审判实际,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工作的规定》,切实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了审判工作质效,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爱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带头办大案要案,审理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在他的带领下,院庭长们纷纷回归审判一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体员额法官树立了好榜样,全院案件质效大幅度提升,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案情回顾

    11月24日,李刚院长作为主审法官当庭调解了一起由本院提起再审的加工合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互不相让,主审法官李刚耐心地在庭前和庭中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为了使双方相互让步,他采取了隔离调解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最终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货物加工费和货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此案最终划上了圆满句号。

    司法改革后,爱民区法院改变传统高台式审判模式,尝试“权威劝解、典型感化、亲情触动、说服帮教”的调解新方式,用最短的时间和最低的司法成本化解矛盾,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为维护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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