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金刚同志生平简介
方金刚同志1965年12月出生于湖南澧县,1987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案二庭、民二庭工作。2010年至2013年援藏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6年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10月17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方金刚同志参加工作30年来,坚持以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在民商事审判、司法改革、审判理论研究、国际司法交流等多个领域作出重要贡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忠诚和担当。他自觉站在改革的前沿、奉献的一线,积极响应司法改革号召,主动赴巡回法庭工作,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带领审判团队加班加点工作,高标准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积极为第四巡回法庭司法改革措施落实生效出谋划策,执笔起草多项规章制度,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实干家和促进派。他坚守法治信仰,清正廉洁、勤勉办案,把毕生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在合议案件,生动展现了人民法官恪尽职守、拼搏奉献的职业品质和光辉形象。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号召,全市法院干警要向方金刚同志学习,要把广泛开展向方金刚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一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践行“五个好作风”、争做“三个好把式”结合起来,同优质高效完成好审执工作和司法改革任务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引导和激励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以方金刚同志为榜样,在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的征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做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学习活动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内容,结合向邹碧华、孙波、侯铁男等优秀法官学习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方式,深度学习宣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深度挖掘提炼身边“方金刚式”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深厚氛围。
三要更加注重关心关爱干警。高度关注干警身心健康,落实从优待警、履职保障各项制度机制,主动为干警解决后顾之忧,缓解身心压力,为广大干警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引导干警增加保健意识,做到张弛有度、劳逸结合,健康生活、快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