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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院庭长办案成常态 司法改革立潮头

  发布时间:2017-11-17 15:00:00



    春来潮涌东风劲,扬帆奋进正当时。

    2017年,推进司法改革的决战之年,破解执行难的攻坚之年,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在新一届中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建设“七大工程”、全力争创“五个一流”、全新打造“四型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成为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职责担当!中院党组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扎实开展“司法改革推进年”,争当司法改革的“先行者”、“试验田”,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为切实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牡丹江中院深化司法改革,使院庭长回归了审判一线,有力激发了全市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为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革审判作风筑牢根基。

    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王启胜

    院庭长办案 制度规范更完善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了《关于院庭领导办案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制度,院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激发全市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今年1- 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052件,结案21082件。其中,院庭长结案14096件,占结案总数的54.1%,此项工作多次在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通报中被表扬。

    牡丹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贾玉敏

    院庭长办案 当事人更信服

    4月26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王芳(化名)为某区农民,就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该区人民政府。法庭上,牡丹江市中院院长王启胜担任审判长。    

    以往,“民告官不见官”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牡丹江市中院于今年4月出台了《牡丹江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100%出庭。    

    这一次,在新办法和院长审案的“压力”下,该区常务副区长出现在了被告席。法庭主持调解,区政府承诺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原告表示愿意当庭撤诉。    

    “没想到能见到区长,更没想到法院一把手亲自给我审案子,就好像去医院挂号,挂上了个‘专家号’,那病肯定看得更准呐。”王芳激动地说,“打官司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目的,政府做出了承诺,我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高金鹏

    院庭长办案 要求标准更严格

    为了防止院庭长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的现象,牡丹江中院要求院庭长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为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了带动示范作用。

    ―― 院庭长必须带头办案。在司法实践中,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的,都能带头落实庭前会议、证据交换以及庭前阅卷等庭前准备程序,亲自进行询问、开庭审理、参与调解以及制作裁判文书,在办理案件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指导审判工作,坚决避免了“露面敲槌”。    

    ――院庭长必须多办案。在不断加强院庭长办案机制建设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剥离院庭长行政事务性工作,切实让院庭长办案成为“硬约束”。根据规定,中院、基层院院长的办案数不少于本院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数的5%、10%;中院、基层院常务副院长办案数不少于本院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数的20%、30%;中院、基层院其他副院长(执行局长)办案数不少于本院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数的30%、35%;中院、基层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其他副院级审判员办案数不少于本院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数的35%、40%;庭长办案数不少于本院法官平均办案数的50%。2016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10383件,占当年审结案件的37.66%;而2017年1-10月份,这一比例达到了54.1%。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刘伟

    ――院庭长必须办难案、大案。院、庭长主要办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不得办理简单案件。副院长按照各自专业特长和分管领域,分别带头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领域开展专业化审判。

    ――院庭长办案必须严守责任清单。院庭长审理案件的,按照《黑龙江省法院审判人员权力清单》中规定的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的审判权力办理案件。院庭长对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除参加审判委员会、召集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牡丹江中院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出台《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明晰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流程标准,院庭长不再签发结案裁判文书,还权于主审法官,还权于合议庭。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孙为群

    院庭长办案 示范引领更显著

    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院庭长们审案规范严谨,体现了依法独立、重证据讲事实、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能够更好地发挥资深法官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二级高级法官、院长王启胜审判的3起案件,当事人均息诉服判,取得了良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通过网络直播,法院干警、人民群众对于院长在审判技能、庭审掌控,甚至法律语言的运用方面都有了更直观、更真切的感受,《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由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说。“同时,我也更愿意以一个法官的身份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更希望通过规范的程序、平等的交流、真诚的态度,向处在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展示一名法官对程序公正的遵守、对客观真实的追求、对权利义务的判断和对社会价值观的积极引导。”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执行警务局局长、三级高级法官王菲

    大风起兮云飞扬,启航大美牡丹江!

    全市法院将在中院党组的带领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抓五年不动摇,最大限度地公开办案信息,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平台的监督体系,拉近法院、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履行好党的十九大赋予我们的新的职责使命。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黄为民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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