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爱民区法院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调对接纠纷解决体系,提高诉调对接成效,采取了多项措施,制定了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等多项制度,有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近日,爱民区法院与牡丹江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放:
原告张有亮(化名)与被告陈洪(化名)在爱民区某早市因琐事发生冲突,被告陈洪一拳打在原告张有亮左脸上,张有亮因“左耳廊软组织挫伤、左耳鼓膜挫伤、头皮挫伤”住院,治疗期间支付了五千余元医疗费,出院后向陈洪索要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共计九千元整,陈洪认为自己只打到张有亮左脸,不应承担其左耳伤治疗的费用,且拒绝对原告的损害予以赔偿。为此,张有亮将陈洪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考虑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且争议较大,主张双方申请牡丹江市诉讼对接中心对本案进行调解处理。在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宪双和调解员杨双霞有效配合下,由主审法官主持对本案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洪同意赔偿,并当庭履行赔偿义务,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有亮经济赔偿七千元整。至此,一起争议较大的案件在法院与司法局、审判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表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近年来,爱民区法院注重与区司法局联动配合,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极大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了有限的审判资源,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爱民区法院调撤率达到74%,调撤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