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对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更加迫切的要求,更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分析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法官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被社会所关注,法官的个体的人格力量和整体的法院形象,直接影响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影响人们对法院的信仰。培养法官优良的品德、高尚的道德情操,对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尤为重要。
一、司法公信力与法官职业道德相互促进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客观表现,是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的高度反映。不仅与司法权的行使密切相关,更关乎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一方面从司法权运行的角度来分析,裁决行为的进行、司法结果的产生都必须讲求信用,这一切行为和制度有使公众产生信任的能力,只有司法活动能使社会公众产生强烈的信任感和心理信服,才会有司法信任;另一方面从社会公众的心理角度来分析,只有社会主体能用心体验司法的价值,感受司法的作用,认可司法的权威,并积极主动地履行司法裁决,促使司法效率的提高,才会使司法成为信任的对象。司法公信力在法治时代有重要意义,关系到司法权威及司法作用的发挥,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前提,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目前以整个社会来说,司法公信力还没有达到其应有的高度。
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关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职业内部法官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官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评价法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法官具有特殊的约束力。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法官职业道德的高低直接决定司法公信力的高低。
二、法官职业道德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关键
法官作为法律的实施者,其一言一行关乎法律的尊严,在民众眼里,法官就是司法机关和法律本身的化身,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居于核心地位,法官形象在很多场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体化,裁判是否公正,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都与法官的个人素质关系密切。而法官的个人素质又包括专业素质和品质素养两大方面。一方面,法官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过硬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理论水平、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职业思维主、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审判经验,另一方面,还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职业精神、强烈的人文情怀、文明的司法礼仪、自觉的廉政意识等。由于法官的道德品质集中体现为法官的品德,一个法官即使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如果不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正义感,也是被社会认可的。只有具有高尚道德品格的法官才能真正理解和运用法律去追求公正的裁判。所以法官的道德品质对于实现司法公正促使司法获得公信力方面意义重大,法官道德的提升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关键。
三、司法公信力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
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1.忠诚司法事业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作为一名法官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要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2.保证司法公正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基础。公正是公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3.确保司法廉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条件。法官在职业道德上的廉洁准则,是指法官应保持在 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合理地处理公私关系,正确对待外部的不当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法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法官不得诉讼当事人的钱物和其他利益,不得从事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以其身份谋取特殊利益。法官必须时刻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参照,修身养性,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以高尚的道德品格去赢得社会的尊重,以公正的裁判去获取法律的公信力。
4.坚持司法为民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法官应当着力保障民生,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司法公正为民司法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司法的能力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方法
法官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公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以教育、引导、自律、监督等方式,不断规范法官的职业道德。
1.提高政治教育,打牢思想基础。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公正、高效、文明的执法观念,通过向法官传授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道德观念、道德原则等内容,使法官在因势利导、潜移默化中把职业道德转化为个人内心的信念,并加以实践,才能传承、发展和完善法官的职业道德。加强对法官价值观的教育,做到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勤正为民。
2.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制度网络。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法官的管理和监督。要结合实际,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明确法院各类人员的职业责任及管理考核办法,实施法官绩效考评、建立法官业绩档案,通过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在审判流程管理、公开审判、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实施奖罚并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法官人才。
3.实施自我教育,提高自我认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是法官道德行为品质形成的外在因素,要使这种外在因素变成法官的内在道德品质,还要经过法官个人主观上的长期修养。法官们要充分认识到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把职业道德建设与廉政建设等结合起来,加强对干警的约束,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把自律与他律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标本兼治,促进法官的品行合一。
4.坚持典型培养,发挥榜样效应。法官高尚道德,对法院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示范效应,我们应加大对典型法官的宣传力度,并对那些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廉洁办案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增强法官群体的职业道德素质,巩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成果。做到以榜样的力量教育身边的人,以榜样带动全局,从而形成法院整体的道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