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英丽,1973年6月29日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安市虹桥社区副主任,于2014年4月被宁安市人大常委会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在任人民陪审员三年多的时间里,参与了宁安市法院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从中学到了许多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学不到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素质,并将在陪审时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党员群众的拥护。
一、 统筹兼顾克服困难,当好人民陪审员
到法院陪审必定会占用一些工作时间,三年多来,凭着我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热爱,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我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同时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也是我能做好陪审员的关键。
二、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能力
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我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中,我常常一言不发,评议案件时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随着陪审工作的深入,我逐渐意识到,做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我开始虚心向经验丰富的优秀陪审员请教,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加强实践学习,对典型的案例认真做好记录。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我的陪审能力也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知识
在参与陪审工作的三年多的时间里,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群众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通过参与审理案件,不仅使自己增强了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而且也促进了法律知识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方面,努力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三年多来,我深深地感到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辱使命,加倍努力,做一名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