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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法院:改革创新 繁简分流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7-10-24 17:45:17



    东宁市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今年以来,东宁市法院民商事简易程序案件适用率达76.6%,实现了简案快审,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一是采取“双定”原则,把好立案关口。自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即启动案件“繁简分流”,立案法官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案件类型,综合考虑审判团队的工作量,指定审判团队,确定审理程序,对符合速裁程序审理的直接由立案法官进行速裁。

    二是配强审判团队,优化资源配置。确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审判团队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在法官的安排指导下,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效果不断显现。

    三是做到“双简化”,力求案件瘦身。对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程序、裁判文书双简化。通过召开庭前会议,缩短庭审时间;通过制作法律文书模版,简化文书内容,即减轻法官办案工作量,又提高审判效率。

    四是辅助工作到位,确保法官抽身。东宁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内部工作进行调整,通过增加辅助工作以及协调单位内部工作,大大减少了法官的工作量,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是效果不断显现,实现三个转变。通过近四个月的探索与改革,东宁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不断的推进,已取得明显的效果,实现了三个转变,即审理期限变马拉松为短速快,审理程序变复杂繁琐为突出重点,裁判文书变繁杂冗长为精益求精。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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