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阳明区法院胡玉龙: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合格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7-10-17 18:15:52



    我于2014年10月被牡丹江市阳明区人大常委任命为阳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本人作为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的普通管理员,长期的执法监察工作和普法工作使我懂得了怎样学习,怎样做人和如何工作,炼就了自己适应、应变的能力,同时也深知人民陪审员岗位的光荣与责任,自己也有信心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正、公平,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官思维互补,注重化解矛盾纠纷。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工作中服从区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正确行使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秉公执法,不负期望,不辱使命,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人民陪审员对于我来说是一份全新的工作,光有信心和热情是不够的,还要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

    二、勤奋工作,扎扎实实办案。坚持调解为主要原则,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实事求是定纷止争。

    三、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用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言行,用《廉正准则》严格约束自己举止,清政廉法,公正执法,树立当代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工作业绩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司法民主作出应有贡献,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作者系五林镇城建办副主任,2014年10月被阳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阳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邢宇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