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牡丹江中院:四项措施 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09-26 17:38:02



    近年来,牡丹江中院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机制,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力度,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涉妇女儿童案件550余件,涉及婚姻、抚养、继承等多个案件类型,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中院多次获得“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巾帼模范岗”等荣誉称号。

    一是建设规范队伍,夯实维权基础。制定出台了《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以“家事审判为主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专业心理辅导机制、防止惩治家暴机制三位一体”的家事审判工作模式。各基层法院均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指派熟悉婚姻家庭案件的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选配女性人民陪审员或妇联陪审员。全市法院类型案件实行统一裁判标准和司法尺度,通过组织观摩研讨,推广试点经验,促进妇女儿童司法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优化诉讼服务,畅通维权渠道。对事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引导,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机制。用简化的诉讼程序、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诉讼给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做好诉前指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跟踪回访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更便利的诉讼服务。

    三是推动部门联动,强化维权保障。与政府、公安、妇联等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召开专项会议。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听证和见证执行。共同研究化解涉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案件,实现司法维权与行政维权的有效对接和优势互补,形成维权合力。

    四是加大法律宣传,营造维权氛围。开展“法律进社区”及“走进法院、走近法官”等活动。近年来,中院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妇联、在校师生等累计11批次1000余人次参观法院,了解法官。向妇女儿童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邢宇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