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级法院荣获 “支持工业立市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牡丹江市政府召开全市工业和信息工作会议,牡丹江中级法院被评为“支持工业立市先进单位”。 2011年,中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和重大发展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严格落实“五全”调解工作模式,发挥审判工作引导、调节和规范作用,高效处理了一大批涉及牡丹江市重点项目、企业的矛盾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中院通过与当事人辩法析理、司法答疑、法律宣传及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的方式,先后妥善处理了牡丹江市友博药业工业园项目地址内原有企业迁出问题影响项目推进案件和投资7个亿的牡丹江金缘钩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扩能改造项目涉及的厂区问题案件等。在审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预起诉及诉讼案件中,因涉诉对象包括牡丹江市中环路公司,牡丹江市交通局、牡丹江市塑料门窗型材制造厂、牡丹江市木工机械厂、黑龙江省土畜进出口集团公司横道河子野生饲养场等多个企业和部门。中院在案件起诉前投入大量人力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协调各方当事人召开沟通会,与企业领导职工举行座谈会,及时有效化解纠纷矛盾,促使其中一批案件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顺利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了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审理黑龙江省穆棱塑料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的三起清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案件中,案件标的额高达四千六百多万,审判人员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成功将三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既化解了金融风险,保全了国有资产,又促进了企业的经营发展,维护了地方经济的稳定。